网站优化: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(CNNIC)于昨日晚间正式对外发布通告称,要求各域名注册服务机构积极开展CN域名注册信息核对工作,对于2009年12月14日实施书面审核之前已注册的域名,域名持有者应在2010年1月31日之前,向所属域名注册服务机构提交有关信息证明材料,配合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做好域名注册信息的核对工作。
值得注意的是,CNNIC也规定了,在12月14日之前注册域名的个人域名持有者也应当提供注册信息的证明材料。这意味着CNNIC确认了个人持有老CN域名的合法性。
通知称, 域名持有者为个人或非法人组织的,应当提交注册联系人身份证(复印件或扫描件)、有效联系方式(联系电话、电子邮箱、联系地址等)。
点击进入: 关于做好已注册域名信息核对工作的通告

- 评论:(0)
发表评论 点击这里获取该日志的TrackBack引用地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