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NNIC调整政策允许个人持有老CN域名

分类: 网站优化 发布: flyseo 浏览: 日期: 2010年1月15日

网站优化: 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(CNNIC)于昨日晚间正式对外发布通告称,要求各域名注册服务机构积极开展CN域名注册信息核对工作,对于2009年12月14日实施书面审核之前已注册的域名,域名持有者应在2010年1月31日之前,向所属域名注册服务机构提交有关信息证明材料,配合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做好域名注册信息的核对工作。

值得注意的是,CNNIC也规定了,在12月14日之前注册域名的个人域名持有者也应当提供注册信息的证明材料。这意味着CNNIC确认了个人持有老CN域名的合法性。

通知称, 域名持有者为个人或非法人组织的,应当提交注册联系人身份证(复印件或扫描件)、有效联系方式(联系电话、电子邮箱、联系地址等)。

点击进入: 关于做好已注册域名信息核对工作的通告

相关文章:

发表评论:

◎欢迎参与讨论,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、交流您的观点。

Powered By 网站优化

Copyright ©2010 上海网站优化 沪ICP备08005369号. Some Rights Reserved